>>>多起曝光案例触目惊心!<<<
刘梦洁硕士论文半数内容与国家项目申请书雷同
2019年3月,湖南大学刘梦洁被曝光其硕士论文剽窃有保密规定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篇3万余字的论文累计重复15626字。4月2日下午,湖南大学通报了关于该校学生刘梦洁硕士学位论文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的处理结果,决定撤销刘梦洁硕士学位,给予其导师洪源警告处分,取消导师资格,调离教学岗位。
翟天临博士不识“知网”
2019年2月,北京大学博士后翟天临在个人直播中因不知“知网是什么”被网友质疑博士学位,随后其被扒出硕士毕业论文重复过万,大段抄袭陈坤的论文。最终处理结果是翟天临因为学术不规范,不严谨,最终被撤销博士学位。导师陈浥因为没有认真审核和把关,被剥夺博导身份。
梁莹博导多篇论文涉嫌抄袭
2018年10月,南京大学学生举报该校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梁莹9年期间发表上百篇论文,存在涉嫌抄袭、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最后取消导师资格,调离教研岗位。
李庆昆硕士毕业论文高度复制
2018年4月,天津大学李庆昆的硕士学位论文《基于图像处理技术纤维离线自动识别系统软件的设计》抄袭天津工业大学刘琳的硕士学位论文《基于图像处理技术纤维自动识别系统软件的设计》。两篇论文从标题、摘要、关键词到正文的结构和内容都高度相似,多个段落一字不差。学院最终撤销原授予学位。
2017年4月,施普林格一次性撤销旗下杂志《肿瘤生物学》从2012-2016年发表的来自中国的107篇文章,其中涉及524名中国医生,486名中国学者参与同行评审造假。据统计,这些论文涉及77家单位,包括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等知名高校和医疗机构。
2015年,《英国医学期刊》的出版商BioMed Central以涉嫌同行评议造假为由,撤回了43篇论文,其中41篇也出自中国作者之手。
严重损害了中国科技界的国际声誉和科技人员的尊严。
一起又一起的学术不端事件屡次挑战民众的心理阈值,让国人蒙羞,也暴露了我国科研诚信文化的长期阙如。
3.
>>>学术不端伤害了谁?<<<
有人认为,论文“抄袭”、“借鉴”的现象非常常见,互联网时代,自媒体洗稿不也很泛滥吗?实则不然,科研的第一宗旨应该是诚信。
伪造、篡改和剽窃等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科学研究的宗旨,践踏了学术诚信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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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之路是一条很孤独、寂寞的路。看似一篇小小的论文,实则花费了作者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过程中还可能出现实验步骤、实验数据出错导致研究结果一年半载出不来的情况。结果出来后还要出成果,成果是否被录用又得等上一年半载。“胎死腹中”是常有的事。不说了,这种苦只有科研狗才懂!说多了都是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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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急功近利的现象普遍,道德水准有所下滑,科研工作者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浮躁风气。科研行为失范严重背离科学精神、败坏学术风气,破坏公平原则,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腐蚀和毒害年轻一代科研人员。试想科技人员都在复制粘贴,何来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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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院校有论文要求,科研成果和评职称相挂钩,一些学者被利益驱使,通过学术造假坐收名利。但国家投入了大量资源到教育和科研上,这样一来,学术不端行为不仅损毁了科学研究事业整体的社会公信力,还动摇了社会对学术界研究成果的信任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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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水平的高低影响着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和地位。学术失范行为,危害国家的科研荣誉,影响其他国家对我国学术诚信水平的整体评价。 |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惩戒学术不端,力戒浮躁之风”。
营造学术界风清气正的氛围,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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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粘贴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剽窃行为,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小编建议直接用“”做完整引用并标注哦。如果是综述文章,尽量在理解原作者的意思后用自己的言论解释其意,尽量避免直接使用文章原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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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研人员学术信用记录归档制度,有关部门可联合成立学术不端行为独立调查委员会,主导或监督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并在建立过程中加大惩治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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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高校论文审核查重是必要程序,在统一查重之前,先用自我查重软件查重,在提交论文时提供查重数据并附上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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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些知识产权保护与规范途径,但互联网环境的特殊性,各类新形式的剽窃行为不断冲击着现有的版权法律制度。这就要求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进行更细致地分类,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加大对不规范行为的行政与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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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抄袭及其规范<<<
1、自我(或团队)抄袭
利用自己(或团队)已发表的成果,未做任何标识说明(引号、标注或文体变化),再次当做新资料(或成果)发表,归为此类。
▼规范指南:
原作者引用已经发表过的成果也要做到“有引必注”。
2、粘粘贴贴或文字抄袭
未做任何引用或引号标识,将他人已发表的文字或段落直接粘贴拼凑当做自己的文章组成部分再次发表的行为,归为此类。
▼规范指南:
作者要对引用文字与段落内容直接做引号标识。
3、论文方法部分未做原始标识的重复发表
未对原始(或经典)方法作任何透明的标识和说明,直接复制(经典、他人或自己)已发表论文中的方法作为新方法等行为,归为此类。
▼规范指南:
●如若为经典方法,直接说明来源即可重复;
●如若他人或自己已经发表的原始方法要做透明标识或说明,切忌作为新方法误导读者和同行;
●如若重复的方法内容很长,可以作为附加材料或者提供链接形式表达。
4、会议论文发表后再发期刊
已发表的会议论文未获会议论文出版方的版权允许,未加实质新内容,未做任何特别标识,重新作为新论文投向期刊,归为此类。
▼规范指南:
已发会议论文如若再投期刊要求:
●获取会议论文出版方的版权允许;
●要在原会议论文的基础上增加约50%以上实质性的新内容;
●重新作为新论文投向期刊时要出示版权允许证明,同时在新论文中要标示该文部分内容已经发表在会议等信息。
5、综述论文相似度高
综述论文的文字以粘贴的形式使其整体相似度指数超过35%,即使重复部分有引用、有引号标识,也归为此类。
▼规范指南:
●要对直接引用文字做引号(“ ”)标识,并做完整引用;
●作者在理解原作者的成果意思后用自己的理解和语言去诠释和解释其意,避免直接粘贴他人的文字组合论文。
6、图、表、公式和数据抄袭
在投稿论文中直接复制他人成果中的图、表、公式和数据,未指明出处或缺少版权许可,归为此类。
▼规范指南:
图表及影像等不仅要求进行完整标识,并要向原作者获取版权许可。
7、思想(创意)抄袭
直接将他人的创意(智力劳动产物或他人不同语种的文章),以多种形式(包括翻译他人成果),未指明出处或缺少完整引用,假做(或直接翻译当做)自己的创意来发表论文等,归为此类。
▼规范指南:
各期刊可以建立作者的伦理行为准则,投稿作者可确认论文的原创贡献属性。
8、双语(或多语)不规范的重复发表
用另外一种语言(或多种语言)对作者已发表的原创作品进行翻译投稿是正常的出版行为,但是如未有版权许可,未透明原作出处,或未明示为二次文献发表,也为一种不规行为。
▼规范指南:
即使自己的文章翻译稿也要获取版权,标识原创出处即可发表。
除了此指南,2008年以来,国内外相继出台了中英文协助编辑查重工具CrossCheck与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AMLC)。这些工具能有效提供一定的数据和佐证帮助编辑防止重复发表和学术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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